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木里藏族自治县是全国仅有两个藏族自治县之一的国定重点贫困县,位于四川省西南部,青藏高原东南缘,是资源最富集、最具有开发潜力的攀西地区的组成部分,是祖国西南的“聚宝盆”。北与甘孜州理塘、雅江接壤,南与盐源相连,东北与康定、九龙隔江相望,西与稻城相依,西南与云南省中甸、丽江、宁蒗相邻。地理座标位于东经100度3分20秒—101度41分,北纬27度43分30秒—20度10分20秒之间,幅员面积13252平方公里,辖28个乡,1个镇,112个行政村,9个国营牧场。境内人口12.5万人口,居住有17个民族,其中9个为世居民族。县境内的大多数藏族、蒙古族、纳西族和部分汉族信奉藏传佛教,宗教特色十分突出。